有的爱情绚烂,有的爱情凄美,有的爱情平淡。有的爱情,终此一生,没有机会说出口,终成绝响。
爱情,比死更冷。
对挽灯而言,她的爱情是一生一世的遇见,却未曾开始,裹在泪里,滴进了未知的暗流,寂灭之前,比垂死的牡丹还更靡艳。
爱情是比冰还要冷的东西,却又比春花暖,它不曾凝固,仿佛河流一般恒古,不曾止息,不曾停留,不曾忘记。
挽灯抱着膝盖木然坐在红木弧腿登上,看着姊姊挽香对镜上妆。
挽香身上是层层叠叠,浅浅淡淡浓浓烈烈的红,香墨弯眉,燕脂淡匀,腮浓粉艳,从那眼角眉梢慢慢泛起一丝娇艳来。
老嬷嬷从堆叠的云锦红绸里取了一块雪白色的肚兜,轻轻围上了挽香的前胸。那肚兜上绣着合欢,素色,的像是春日小雪,裹在挽香身体上。罩住了那一对丰艳 雪嫩的,映出一道深深的,深圆的沟,挽香细细碎碎的头发掉落,散下几根漆黑阴影,更显得那对雪乳艳丽非常,如同捧在手心的滚圆粉球。挽香皮肤白,肤色非 但没被那雪白肚兜给压下去,反而更衬得雪丽非常,粉雕玉琢般,要暖暖给融化在了香粉胭脂堆里面。
挽香的美丽挽灯是很明白的,因为同样的美,她也有,而且一模一样。
因为挽灯和挽香是一对双生女。
挽香羞涩的抿唇笑笑,将层层叠叠的嫁衣给穿好。
门外传来轻轻的敲响声,老嬷嬷咕哝着,“这什么破烂规矩,大红肚兜不穿,非要让穿白色的,多不吉利……”在挽香制止的眼神中闭上了嘴,打开门。
今天,是挽香出嫁的日子。
时代变了。
前清覆灭,曾几何时,那纸醉金迷眠花宿柳,泛着幽幽枯涩风情的前清胡同再也不见,人人都不再留辫子,少年梳了俐落的短发,少女们剪了齐耳朵学生头,那个迷离得像是春日的烟波般的糜烂王朝褪去,留下一个满是硝烟味的北京城。
火枪的气味,盘亘在北京上空,挥也挥不去。
新的时代来临,自由来临,有的地方如鱼得水,改变的大刀阔斧,例如上海,有的地方战战兢兢,龟缩一角继续残年旧梦,例如北京。
而挽香和挽灯,就是前清这道拖拽了百年的古老车辙,留在历史上的最后一道美丽残影,她们出生在满清最末时期,在襁褓中见证了王朝的灭亡,她们是爱新觉罗姓氏,最后拥有封号的两个格格。
“我要想办法,一定要想办法……”
某一天夜里,玛法他们都去庭院里赏昙花,唯独挽香握着她的手坐在竹塌上絮絮叨叨的说着。
“怎么了?”挽灯问,她点着蜡烛读诗集,十六岁正是最新鲜天真的年纪,像鲜花上的露珠一样,纷纷润润,她弯着流光潋灩的眼睛看着姊姊。
“王府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差了,”挽香说,她从来不看诗集,打小就抱着帐册,王府里上到老王爷、下到挽灯都觉得挽香是个异类,却也没法说什么。
“玛法年纪大了,以后光是药钱就是一笔大花销,阿玛当年收房的人太多,也都是只会吃饭的,如今哥哥也犯了和阿玛一样的病,一个挨着一个的往回娶,前朝已经灭了,咱们八旗没有俸禄可拿,靠着一点田产根本养活不了整个儿王府的人。”
挽灯嗤笑,“姊姊你操心这个?府里情况再怎么差,也没见少了咱们姊妹吃的穿的啊,就算没有俸禄,咱们百年的王府了,家里随便一个东西拿出去卖都值好些钱。”
挽香摇头,微微叹气,眸子笼着一层忧愁,“现在世道这么乱,根本不会有人出大价钱买咱们家的古董,无论价值多高的东西也只会被低廉收购────人人都急着逃荒,谁还有那个心情收拾文物?”
她四下看了一眼,紧张的握着妹妹挽灯的手腕,支支吾吾的,“如今咱们王府开销还在撑着,是因为,因为我把家底儿库房里的古董卖了一些────给洋人。”
“洋人?!”挽灯吓了一大跳,嗓门提高,“你敢卖给洋人?玛法最讨厌的就是洋人!”
“别叫!”
挽香急了,捂住妹妹的嘴,“我没有别的选择!自从孙殿英他们挖了太后的墓,好多洋人就涌过来淘宝贝,他们开价高又不怎么识货,开口要多少钱他们都给,我 只倒手了几件普通古董,忽悠了几句就卖了很不错的价钱────他们给的还不是金圆券,而是黄金白银!这样,王府才能撑到今天!”
可是即使这样,挽香也留不住王府如同流水般巨大的花费,百年贵胄养出来的高等品味,和人人毫不自危的乐天心态,让这个曾经华盛的府邸越来越像个空壳。
“我一定会想到办法,一定会。”
挽香皱着小脸,光脚溜下地,踩在芳香的泥土上。这土是香的,带着柑橘和鹅梨的清甜味道,是当年老王爷百金一担、从江南花池里买来的,铺在两个金贵格格香闺的庭院地上,是爱新觉罗家族最宝贝金枝玉叶才能拥有的享受。
挽灯看了看姐姐,就低头继续读她的诗集去了,不过心底怪怪的,总觉得为什么明明都是一个年龄,挽香却好像心思重的很。
那个时候,她还不能够明白,挽香有多么累。
挽香最后想到的办法,就是把自己嫁出去。
她要嫁的,是远在上海的一家暴发商户,对方为了娶到这位爱新觉罗姓氏的格格,开出了巨额手笔的聘礼,足够王府挥霍好一阵儿。
前清虽然覆灭了,但挽香和挽灯的格格身份却依然值钱────这代表了百年贵胄的地位。对那些只有金钱的粗俗商户们而言,能娶到一个皇家格格,不吝於大大提高了自己的身份。他们模仿欧洲新贵和没落旧贵族结亲的方式,一手交钱一手交人,圆了自己的贵族梦。
挽灯被恶心的一塌糊涂。
上海,根据玛法的说法,豺狼虎豹纸醉金迷,是个群魔乱舞的地,挽香怎么能把自己嫁去那么粗俗的地方!
“你疯了么!咱们是格格,不是卖身的娼妇!你不许去,咱们王府不会差这一口饭吃!”站在繁盛的庭院里,挽灯拉着姊姊的手腕吼叫,紧紧的,指甲在她的皮肤上扣上了红痕。
“会的。”
挽香的声音淡淡,看着手上被挽灯拽出的红痕,眸底如同碎渣冰一般,透着冷冷的水汽,“你信不信,我今天要是不嫁,王府明天就断粮。”
“怎么会?”挽灯结舌,“家里不是还有好些古董──”
“能拿来卖吗?”挽香的表情像是有什么破碎了一样,痛痛的紮着挽灯的心。她窍秀的眉下那一双波光灩潋的眼睛像是有什么破碎掉,喃喃的,喃喃的,“我不愿意卖给洋人,让他们远远的拿到海那边,展览给一群黄毛绿眼的人看,无耻,!”
骂着骂着挽香哭了,蹲子抖颤着抱紧虚软的双膝,泪水滂沱。
对於挽香而言,这些古董,都是这个国家灿烂文明留下的金色碎片,一滴一滴,是中华千年积淀而下、最纯粹的骨血。而她为了生存,用祖国千年的骨血,换取吃食和衣服,她根本无法下咽!她宁愿卖自己,也不愿意再卖它们。
老玛法窝在美人榻上,长长的烟管敲出一段软软的黑灰,磕在红水晶玛瑙烟缸里,看着手上的聘礼单子,表情得意又无奈。
得意在聘礼数目巨额的让人咂舌,无奈在这却是用心爱孙女儿的终身换来的钱。
“没事,没事,皇上会回来的……”
老王爷对跪在地上的挽香说着,反复咕哝。他年纪大了,喉咙里像是有痰,咳咳呜呜的说不清楚话,却连日里反反复复的咬着这几个字。
这个倔强的老旧王爷,倔强的认为前清还能够卷土重来,昔日的荣光繁华都会再现。他倔强的等着,就像手上拿着的长长斑驳黄铜烟管,怎么也不肯更换新的。
可现实不会因为他的倔强而改变,老玛法很清楚王府的财务有多糟糕。
为了吃饭,他不得不而向远在上海的暴发户们低头,把自己疼了大半辈子的金枝玉叶嫁过去,不吝於和番。
“这男人还没结婚,就已经养了好几个外房,成何体统!我的香儿刚刚嫁过去就要和人抢丈夫么?”
府里喜气洋洋,额娘却忧心忡忡的,夜不能寐,春雨厌厌的的凉着,像是生了病,一丝丝都凭般冰冷。
而让额娘更加无法容忍的是,男方家虽然准备了全套大礼服饰,却送来了一件白色的肚兜,指名给新娘新婚当天穿!这是出嫁呢还是出丧呢!
可是母亲再伤心,也改变不了女儿出嫁的事实,额娘哭闹了一阵,就被挽灯挽香姊妹俩劝走了,挽香摸着雪白的肚兜,柔柔的低低的叹了一声后,对着脸色气的涨红的妹妹微笑。
“额娘误会他们家了,上海人爱学洋人,认为白色是纯洁的象征,所以才会这样送。”
她眨着笼着烟水的眼睛,妹妹的脸颊,“我不会让灯儿受这等委屈,灯儿要嫁给你自己心上的人。”
挽灯惊讶的睁大眼睛,看到挽香悄悄推给她一个盒子,一打开,里面竟然是满满的沈甸金条,黄澄澄的成色异常精纯。
“这是我留给你的嫁妆钱,咱们王府各房的人太多,一旦玛法病重走了,凭额娘的弱性子是护不住你的,至於哥哥,唉!他别胡乱卷钱就已经谢天谢地了,三房家泼辣无赖,到时候这些钱你留着嫁户理想人家,我尽量把额娘接到身边来……”
挽香搂着妹妹窍细的双肩,将额头埋在她的颈窝里面,絮絮叨叨的说着,挽灯觉得脖子那里痒痒的,很烫,她攥紧手,像小时候一样,搂着哭泣姊姊的颈子。
在那个桃花繁盛的季节,北京城的花朵在蓝空淡淡的硝烟味中,盛开了一城。
王府张灯结彩,波波披红挂绿的波漾在雕花回廊里,预备出嫁大格格。
挽灯偷偷溜出了府,想要给姊姊选一件伴手礼,在铺子里挑了又挑,刚要抬头问话,就看见老板娘一脸痴呆的怔然凝望着门外。
挽灯反射性的回过头去,却刹那间连指甲刺破了手心的血肉都不知道。
一个眉目如画,美的仿佛妖精一般妖魅的青年,被大大小小的闺女们团团围了起来。他微微勾着唇角,手心里沈沈捧着好些姑娘家小玩意儿,却没有丝毫羞涩,他的黑发如同绸缎一般,一手撑在隔壁绸缎庄的门框上,一边翻看着店里新近的布料。
他态度而和气,百般旖旎、万般风情,仿佛古早湮灭的丝绸灰烬。一身浅蓝的衣袍,像是江南细雨湖边,蕉叶花窗里,从书中走出来细细画眉的美少年,周围莺声燕语低歌浅唱似乎都退化了苍白。
在那样妖美艳丽的脸上,竟然是一双漆黑的,清冷的眼睛,像是寒冬冷秋染过的刀锋,又带了一点琥珀色的透明。
挽灯咂舌,只觉得有什么烫热的东西从心口钻了出来,烫的她手要握不住胸前的襟口,生生动弹不得,连眼光也转移不开。
有什么东西荒了天地,润了心田,只是一瞬间的事情。
“客官,这个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料子……”
绸缎庄的老板娘舌头打结,胡乱卷了一大块湖蓝色的锦缎展示给前来采买的绝色男子。
他摇头,笑着弯起了冷而美的眸子,推开那匹起了皱褶的湖蓝锦缎,声音清亮而温润,带起天一地伶仃的风情,“不必,我只要红的。”
“红、红色的?”老板娘看呆了他的笑容,神情痴傻。
“对,最好是绣着牡丹或者鸳鸯之类的花色。”他顿了顿,摸着手上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,蓝色的衣衫一汪碧水似得,在阳光里荡漾着晦涩的闪烁,眸里如同黑色水晶融化的流光。
老板娘羞恼了,拉着那男人低低私语,“这位少爷,这种绸缎是给城里的闺女儿们做贴身衣物的,你买这个做什么?”
“老板娘好眼光,我正是要拿来做姑娘的贴身衣服。”说罢微笑着,贴着老板娘的耳朵说了几个大概尺寸。“替我做十件兜衣,三天内赶出来,工钱翻倍给你。”
老板娘双眼暴突,手足无措的看那男人细长玉白的指尖压浅浅点在的绸缎上,态度懒懒散散的,一点妖艳而媚人的风情,眼眸却清冽而萧瑟。
谁家少年郎,生的眉目如画,一笔绘不完风流?
挽灯有些喝醉般,踏出对街的店面,痴痴望着那个男人,阳光脱开阴影,照上她娇艳美好的面容。
他似有什么感应,微微歪头向对街看了过来。
挽灯心一紮,对上他目光的一刹那,惊得快要跳脚,轰的烧红了脸,拎起裙角扭头就跑。
“等等!”
他清凉而淡柔的声音追在身后,挽灯心里紧了又紧,火热火燎,忍不住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他。
那男人被身前母蜘蛛一般涌来的女人们推搡,无奈的淡淡弯着的唇角,单手扳在门框上,在春初的温淡阳光里对她逆光绽开一个温柔的笑意。
他的开阖着,说着什么,挽灯却听不清楚了,再一回头她已经如同惊慌的小鹿一般溜远了。
“华雍少爷,那不是未来的少奶奶么?”男人的仆随伸着脖子问。
“是她。”
华雍边浮起一丝,眼眸里浅浅泛着烟波,“怎么看见我就吓跑了呢,胆小鬼。”
最后三个字,沈沈的含着,七分宠溺,三分笑嗔。
“宁家可是是上海地盘上最有钱的一户人家,呃……”南方派来的接亲婆涂着一脸花里胡哨的胭脂,挪动肥大的靠近挽香,讨好的笑咧了一口稀疏的牙齿,“至 於宁大少爷,虽说之前养过几个外室,也不是认真的!这不,为了接少奶奶出嫁,宁大少爷已经将她们都散啦!少奶奶去,就是全家上下疼入心坎的唯一金贵贵人 儿。宁大少爷啊,是个性子温柔、极好相处的,他那长相人品,啧啧……”
婆子赞叹的眯起眼,心驰神往的恍惚了一会儿,肥厚的油润手掌握着挽香而粉白的小手,“女孩子家保准看一眼就被迷昏了头呢!少奶奶,你好福气哟!”
挽香柔顺的任她握着,低头看着桌上微微飘落的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挽灯在一旁冷嗤,这些个婆子嘴巴个个能哄开花,锺馗也能说成潘安,这种话能信才有鬼。
王府内其他几房听说大格格要出嫁,个个兴奋的搓手顿脚。大格格很小就接手王府财务,抠门的紧!不准府里请戏班子,一个月只允许各房上下做一身衣服,吃食行走,什么都要管。
挽香一手紧攥王府的财权,搞得各房怨声载道,眼下她出嫁走人,大福晋性子懦弱,长子又不成器,各房早就摩拳抆掌,准备待挽香一走就甩开膀子抢钱。
挽香将家里内库的钥匙交给了挽灯,她只信任自己的同胞妹妹,挽灯性子泼辣爽利,她走后,想要维持着这腐朽王府的最后运转,只能靠挽灯。
挽灯果然有红楼梦里探春的风采,还没等挽香出嫁,就干净俐落的招来阿玛当年收房的姨娘们,每人给分了些足够养老的银子,竟然是打算将她们统统打发出府去。
“小格格!你做事未免太狠了,我们都是早早进了王府的姨娘,使唤的奴婢们也都是家生子,你凭什么给点钱就打发出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