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时,更始帝已立都长安,居住长乐宫,何苦要火烧未央宫?笔者认为是对王莽施以“夷三族”的刑罚,以致尸积如山,才用火焚烧尸体,而不是未央宫建筑,否则不会说“府藏完具。”这才是符合情理的。
说到“夷三族”的刑罚,可以追溯到秦代。据《史记·秦本纪》记载:“法初有三族之罪。”裴骃集解引张晏曰:“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也。”《后汉书·杨终传》就有一句:“秦政酷烈,违啎天心,一人有罪,延及三族。”李贤注引《汉书音义》:“父族、母族、妻族也。”《大戴礼记·保傅》便有解说:“三族辅之。”卢辩注曰:“三族,父族、母族、妻族。”可见并非像有些人援引《周礼·春官·小宗伯》中郑玄对“掌三族之别,以辨亲疏。”加注说的一样:“三族,谓父昆弟、己昆弟、子昆弟。”父、子、孙,是三代,并非三族。
刑名“夷三族”,包括父族、母族、妻族的观点,在秦代就有商鞅、李斯被处“夷三族”的先例,当时李斯的父族、母族、妻族均受伏诛。由此可见,金当作为王莽的姨表亲,又是王莽篡位的参与者,他和同胞兄弟自然而然在株连之列。
况且,《汉书·刑法志》记载,汉兴之初,约法三章,并沿用“夷三族”之令,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、妖言令,而孝文帝时因新垣平谋为逆,复行三族之诛。足以证明,谋反倾国在汉代是公认的大罪。即使到了三国“金祎反曹”,曹操给金祎等人处置的依然是“夷三族”的刑罚。